中央财政补贴免征增值税需要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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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
现将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对于增值税,如果该项补贴与贵公司收入和数量不直接挂钩的,不需要征收增值税;直接挂钩的,需要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
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 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的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
不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企业取得的政府稳岗补贴收入,不是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下几类项目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科研、教学用的进口仪器和设备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无偿援助物资专为残疾人进口的物品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未达到起征点)除法定免税项目外,国务院批准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