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自何时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规定:四、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大部分企业不了解什么时候开始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例1:假设A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那么按照文件规定,A企业可自2016年度1月1日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6、2017和2018年.
二、同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例2:假设B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2019年4月20日到期,按照文件规定,B企业在2019年季度预缴时依然可以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如果B企业在2019年年底前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在2019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如果企业没有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按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内容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二、高企认定成功后,何时开始享受15%的税收优惠 高企认定成功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15%的税收优惠。 提示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如下: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2、“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
1、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3、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最长结转年限...
1.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及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加计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这是加计抵减政策的内容。3.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现在可以将亏损结转的...
企业高新人才补贴扣多少税是分地区而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是:1、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2、在深圳地区,企业是在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从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开始进行计算,第1年和第2年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