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符合政策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
不可以。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8、 根据上述规定,若是跨省...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若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资料包括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
这种情况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是有规定的: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