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节能环保项目的企业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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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等;2、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清洁基金收入减免。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
【享受条件】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按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执行。企业从事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享有为期三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随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此优惠政策旨在激励和支持企业参与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实施此类项目时,不仅能够减少环境污染,还能通过税收减免政策获得经济上...
环保行业税收优惠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从事此类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制定并公布。技术转让所得方面,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