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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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国税、地税对刑满释放人员经商做买卖没有优惠政策,全国都没有特殊对象的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对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对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只要符合下岗失业人员条件,且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的,自领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凭证享受税...
,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或认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国家也将给予税收扶持。其中,安置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达到职工总数40%以上的,可以免征3年的企业所得税金。
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办、国办《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办发[1999]17号)中“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的为刑释解教人员作过渡性安置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扶持其...
刑满释放人员出来创业可以享受一些国家和地方的支持政策,但是并没有免税的政策。根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被判处 的罪犯,期满后,政治权利恢复。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法规,个人和企业在依法纳税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但并没有刑满释放...
1、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办、国办《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办发[1999]17号)中“对司法 2、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的为刑释解教人员作过渡性安置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