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税上的发票专用章盖的太靠下,缺少下边章圈边的是否要退回重开?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用退回重开,如果你觉得这个章缺少了半边而无法通过税务验证的话,可以将原发票退回开票方,由他们重新盖一个完整的章就行了。不用重开,也不用做废。
- 增值税专用发税上的发票专用章盖的太靠下,缺少下边章圈边的不用退回重开。如果觉得这个章缺少了半边而无法通过税务验证的话,可以将原发票退回开票方,重新盖一个完整的章就行了。盖章要求是增值税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且要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摘要】
增值税专用发税上的发票专用章盖的太靠下,缺少发票专用章下面的数字,需要作废重开吗?【提问】
你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回答】
很高兴为你服务【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回答】
不需要作废,可以使用的哦【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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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退回重开,如果你觉得这个章缺少了半边而无法通过税务验证的话,可以将原发票退回开票方,由他们重新盖一个完整的章就行了。不用重开,也不用做废。【回答】
应该不影响认证的。nn如若不放心 可以在空白的地方再盖一次章就行的。不用那么担心。n发票章主要是让人为的查看 发票开出单位和盖章单位是否一致。税务认证的是打印的信息 最主要的是密码区 所以必须保证密码去可以读取。【回答】 - 如果能看清出开票方的名称、税号等信息,就不用了。这一般只要有个发票专用章,能大概看清就可以的。
- 应该要的把
- 没必要,税务局一般不会追究这些瑕疵。
盖在发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发票右下角。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是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税务局规定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如果...
在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自行开具,可以委托税务局进行 。税务局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左下角盖上“ 章”以示区分。所谓“ 章”,是指税务局为 的发票盖上的一种特殊印章。该章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标识,主要用于防止企业虚开发票和保障税务部门对发票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加盖的是原来的15位税号的发票专用章,说明加盖的是已经作废的发票专用章,肯定是无效发票,不能作为核算成本费用、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
因此,发票专用章盖在中间或任何其他非备注栏位置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操作。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确保在开具或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专用章严格按照规定位置加盖。财务部门或相关人员需对此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每位操作人员都熟悉并遵守这一规定,避免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