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增值税抵扣的时限是多久?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开票之日起180日内
-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 “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获得发票后90天内都可以认证,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 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已经没有抵扣期限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公告指出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进项发票360天认证抵扣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摘要】
增值税进项抵扣期限是多久?【提问】
你好【回答】
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已经没有抵扣期限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公告指出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进项发票360天认证抵扣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回答】
您好,这边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请问上年的留抵下年还能抵扣吗?【提问】
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已经没有抵扣期限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公告指出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进项发票360天认证抵扣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回答】
也就是说可以下年抵扣吧【提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期末的留抵的进项税额也就是指本期的销项税额小,进项税额大,两者抵消后进项税仍然大于销项税,这就是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该项目不用任何账务处理,就在进项税的借方保留就可以了【回答】 - 目前认证期限是180天,并在认证当月抵扣。
- 开票之日起180日内
- 180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长抵扣期限为五年,这一规定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因此,任何超过五年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无法用于抵扣。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时间限制,申请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发票的真实性及合规性等,必须严格遵守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不仅受...
法律分析:我国 的抵扣认证期限是180日。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
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360日,自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计算。取得凭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 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
已经认证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没有期限的,这意味着无论认证超过多少天,都可以进行抵扣。但是,增值税进项税认证是有期限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
《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三票一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在已明确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抵扣期限已延长至180日的前提下,《通知》进一步强调,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的期限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申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