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是否能税前扣除?

母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是否能税前扣除?
  •   答:根据《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86号)文件规定: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的,子公司应按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 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A公司向B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应作为营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B公司支付A公司的服务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B公司支付A公司服务费时,可做以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 A公司收取B公司服务费时,可做以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

  • 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收取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在税前扣除时,需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等材料。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综上所述,母子公司间的服务费用处理需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签订明确合同,确保费用合理性,并遵守相关税收规定。

  • 母公司提供的服务费作为其营业收入,应申报纳税;而子公司将服务费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然而,母公司通过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得在子公司税前扣除。这意味着子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将母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境内企...

  • 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 四、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五、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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