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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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定1.扣除标准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委托销售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而支付的手续费用,可在其全部用收取的全部款项8%的比例以内据实扣除。●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2.扣除要求●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 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3.不得扣除的情形●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4.核算要求●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二、邮储银行按照规定支付给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代理费不属于手续费及佣金范围,可据实扣除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接受邮储银行的委托,继续办理吸收储蓄存款等基础金融业务。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吸收储蓄存款后,资金交由邮储银行运作、使用。邮储银行运作、使用取得利息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结算方式,在邮储银行与邮政企业进行分配,并以“代理费”的形式,向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支付此收益。邮储银行按照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给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上述“代理费”,不属于此文中所规定的“手续费及佣金”范围,准予据实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 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上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五、关于手续费佣金支出的发票取得问题企业支付给企业与个人的手续费、佣金,应取得税务发票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对方不能开具相关发票,可建议对方向税务机关申请 。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不可以。
《财政部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条 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合称新税法)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财政部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相关法条:
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部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如下:1、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其他事项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
不可以。《财政部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一条 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 ...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2号)第一条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非保险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72号 现就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