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要向地税提供提供哪些资料

跨省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要向地税提供提供哪些资料
  • 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方法计算确定的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下发各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1、准备申报材料:企业...

  • 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个公司,我国企业缴纳地税的时候,需要遵守属地的原则,即公司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缴纳地税。因此,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在同一个地区,那么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独立申报。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需要采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方式。所谓的独立核算,就是指分公司新建一个财税系统。

  • 则这些分支机构的所得税缴纳应归属地方税务局。这是因为此类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与总机构紧密相连,其财务报表和经营数据通常与总机构混合在一起,不具有独立性。因此,按照规定,这类分支机构应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除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外,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个公司,我国企业缴纳地税的时候,需要遵守属地的原则,即公司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缴纳地税。《 人...

  • 分公司所得税应该由母公司汇总缴纳!如果是子公司,则在归属地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