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金等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补助金等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第三点第三款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同时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所以,企业支付给员工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作为企业的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结论:企业支付给员工丧葬补助金,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3. 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丧葬补助金,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法律主观:政府补助一般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政府的财政性拨款不需要交纳所得税,尤其是属于扶持类的财政性拨款。政府补助收入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贵司在捐赠支出后,应当取得公益捐赠票据或非税收入票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另,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应当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故,企业通过政府机关进行公益捐赠应当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政府补助收入是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是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不缴纳所得税.企业...

  • 补助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社保补助 社保补助是企业或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国家或组织给予的补贴。这部分补贴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税前扣除。因为社保补助本质上是帮助减轻个人负担的部分费用,所以在税法中被视为税前扣除项目。这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是激励...

  • 因此,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若是符合上述规定的,则允许作为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另外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所得税时税前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若是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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