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重新开要交税点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重新开要交税点吗
  • 购货方可凭开票方税局出具的《已抄税证明》进行抵扣。【摘要】
    重新开发票需要收税点吗【提问】
    购货方可凭开票方税局出具的《已抄税证明》进行抵扣。【回答】
    办理程序:先登遗失声明(约400元)--填写《发票被盗/丢失登记表》并将报样剪下贴于表上、《丢失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及《发要遗失抄税申请书》去税局递交资料,并缴纳罚金(约200元/份),完结后将《证明单》寄往购票方。 以上程序均由开票方完成,若责任明确,产生的费用可协商由购货方承担。 过了一个月没关系,在180天内都可如上办理。【回答】
  • 前把发票按折扣前的金额及单品按正常开好后再点击“折扣”输入折扣行数及折扣的百分点就会自动跳出折扣的金额,也可以直接输入折扣金额就会跳出折扣的百分点。打印前一定要先检查折扣金额及折扣后的金额是否正确再点击打印。
  • 丢了,购货方可凭开票方税局出具的《已抄税证明》进行抵扣。 办理程序:先登遗失声明(约400元)--填写《发票被盗/丢失登记表》并将报样剪下贴于表上、《丢失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及《发要遗失抄税申请书》去税局递交资料,并缴纳罚金(约200元/份),完结后将《证明单》寄往购票方。 以上程序均由开票方完成,若责任明确,产生的费用可协商由购货方承担。 过了一个月没关系,在180天内都可如上办理。
    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重新开具,出售人也不会再重开的,即使愿意重开,也涉嫌虚开。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摘要】
    重新开发票需要收税点吗【提问】
    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五分钟给您回复,请您稍等一下~【回答】
    丢了,购货方可凭开票方税局出具的《已抄税证明》进行抵扣。 办理程序:先登遗失声明(约400元)--填写《发票被盗/丢失登记表》并将报样剪下贴于表上、《丢失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及《发要遗失抄税申请书》去税局递交资料,并缴纳罚金(约200元/份),完结后将《证明单》寄往购票方。 以上程序均由开票方完成,若责任明确,产生的费用可协商由购货方承担。 过了一个月没关系,在180天内都可如上办理。
    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重新开具,出售人也不会再重开的,即使愿意重开,也涉嫌虚开。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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