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协调主要表现为什么?
-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这个准则规定了相互的协调。按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对于其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从而实现其相互协调。
高允斌,1967年7月出生于江苏金湖,是一位具备多重专业资格的财务专家。他持有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高级会计师证书。作为 民主促进会的会员,他在民进江苏省委会的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目前,他在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和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所...
会计准则强调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目的在于使各个会计单位、各个核算对象的赢利状况得到正确反映,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公允。企业在经济业务中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以权利义务的发生为前提进行会计核算,这与税法确定的纳税义务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权责发生制带来的大量会计估计税法则不予承认。通常税法在收入的...
(一)核算方法与计量属性不同 会计准则中的核算方法和原则在不断变化,计量属性更加多元化,但是,企业所得税法不认可现值和可变现净值计量属性,加大了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使得会计盈余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分歧增大,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愈加复杂,必将造成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倾向于保守,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稳健,可能不会立即反映所有的收益或费用,以防止潜在的税收风险。相比之下,所得税法要求企业在应税收入中充分反映所有应计入的收益,以计算应缴税款。这就需要企业进行纳税调整,以确保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协调一致。理解并掌握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对于企业来说,意味...
总之,税法对谨慎性原则基本上持否定态度,谨慎原则已成为所得税差异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产生的原因 1、二者的职能不同 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职能是筹集财政资金、调节经济、监督管理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纳税义务。同时,税收监督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