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吸收合并,是否要成立清算组?

公司被吸收合并,是否要成立清算组?
  • 您好:
    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依据是(《公司法》第181、184条)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吸收合并:是企业合并的一种形式,即企业兼并,一个企业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企业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吸收合并不需要清算。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公司解散的通常需要经过清算程序,但是公司因合同、分立而解散的,可以不进行清算。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

  • 法律分析:吸收合并不需要清算。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公司解散的通常需要经过清算程序,但是公司因合同、分立而解散的,可以不进行清算。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

  • 法律主观: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应当解散,之后注销,但是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承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

  • 吸收合并清算不是必经程序。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不需要进行清算。因为原来的公司依然存在,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就应该由现在吸收合并以后的公司概括的继承,这样还是不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

  • 公司因为吸收合并的,清算不是必经程序。清算组是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而成立的,吸收合并后由现在吸收合并以后的公司概括的继承债权债务,这样还是不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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