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可以抵扣吗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92号)文的规定,丢失专用发票需要在 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税务机关视情节,有权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国税发[2002]10号文对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做了新的规定,对于已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只要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凭证明单和存根联复印件就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专用发票已没有存根联,可用记账联复印件代替)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请参考 - 发票丢失不需要登报处理了
- 很麻烦的,不能直接去抵扣的,问一下你的主管税务局,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实在不行重新开具一张.
- 上月我也碰到过这问题。不可以那样抵扣。
需由销货方去税务局开具已报税证明单后,将已报税证明单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盖发票专用章)提供给你,你再拿去税务局认证。 - 应该行的,我也有过跟你差不多的问题
- 学习了
- ssueeq - 董事长 十七级 说了算。
可以进行抵扣,但需要采取特定的措施。首先,如果手头只有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以将其作为记账凭证使用,并保留复印件以备查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已超过180天,即便购买方仍保留了抵扣联,也不能直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此时,购买方可以通过向销售方索取相应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
针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2]10号 出了新的规定。若已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不慎丢失,销货方税务机关将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购货方税务机关在审核批准后,凭借该证明单及存根联复印件(若无存根联,可用记账联复印件代替)即可作为抵扣凭证。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只要按规定办好相应的手续,就可以认证和抵扣。我们来看最新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号)最新规定:(1)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
一、专票丢失提供复印件能抵扣吗1、专票丢失提供复印件不能抵扣,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
发票丢失如何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 领用和使用程序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购买方凭销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