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业是否都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
由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属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都是平时先预缴,次年初再做汇算清缴,所以此次新规将会是最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2018全年度,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都可按75%税前加计扣除。
其实,这并不算是一次“扩散”,而是“回归”,因为之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就是针对所有企业的。
2015年119号财税新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图),允许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之后,2017年34号财税新规《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又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图),其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而非科技型中小企业仍按照50%的加计扣除标准执行。
直到现在,终于不只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而是所有的企业的都可以按照75%的标准税前加计扣除自己的研发费用了。 - 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是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原则规定下,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明细规定的。该文第四条已经对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6+1)行业作了明确规定:
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 近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将研发费用按75%比例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延期。此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还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对于亏损企业而言,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且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就能享受上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亏损企业当年不需缴税,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将进一步加大亏损额,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款
不是的,还是限制六大行业(看下政策依据2),但要注意享受同时要求核算健全。政策依据:(1)《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都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当然,还是有部分行业是不能享受这个政策的,如: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营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一、企业哪些费用可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今天带你了解: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适用主体】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优惠内容】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4.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5.企业集团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