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8号是否仍有效

财税8号是否仍有效
  • 财税字(1995)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没有作废
  •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仍然有效。

  • 三.财税[2009]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现仍然有效,未做更改。

  • 为了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共同发布2024年第8号公告,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明确指出,个人持有挂牌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若持股期限在1个月内(含1个月),则股...

  • 财税2020年8号文件一般纳税人可以减免,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相关的纳税申报表申报减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

  • 中海油的海上自营油田比照处理,既也按5%征收。该文件收录在财政部税务司2011年的《 税收制度》内,也不在2009年公布的废止制度名单之内,可见仍然有效。第三根据《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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