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年限

注会考试年限
  • 不是说注册会计师只可以考五年,而是当你取得一张单科证书,那么你如果在以后四年不能换成全科证书,这张证书就作废了

    举个例子,你在2003年考出了会计,审计,2004年考出经济法,税法,然后2005,2006,今年你都没有考出财务管理,那么,在明年考试时,你的会计,审计证书作废了,你明年要考出会计,审计和财管才可以算过
  • 你知道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吗?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4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5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请各位应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 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应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 日期

    报名起止时间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在200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限内确定。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 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3 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六、考试教材订购、发放

    (一) 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

    (二)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有关参考资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010-68703206);或发电子邮件,会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审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j@cicpa.org;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cw@cicpa.org;经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jjf@cicpa.org;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f@cicpa.org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应考人员个人的解答事项。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应考人员。

    (二)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全国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07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3年。

    (五)取得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全科合格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八、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1 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2 应考人员考试前期领取准考证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向应考人员发放《应考人员必读》,该《必读》中将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九、其他

    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

    需不需要学校出证明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你们当地的财政局
  • 成绩是从你第一科考试通过的时候开始计时五年。如果你08年你通过财务成本管理,那么财务成本管理的成绩一直有效至2013年
  • 不是从06年算,是从你通过第一门开始算的,

    例如:你2007年通过了财务管理,那就是从2007年开始算起,这一门今后的四年有效.如果你是2008年通过经济法的,那经济法就是从2008年开始算起,这一门今后的四年都是有效的.
  • 注册会计师考试年限限制为5年。第一阶段包括会计、财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5年内通过。第一阶段成绩有效,5年内取得6门科目合格。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每年备考至少2科,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第一年,会计+税法+经济法,打基础。第二年,审计+战...

  • 注会考试通过年限要求为连续五年内通过六科专业阶段科目,而综合阶段没有限制。2024年的CPA考试安排如下:专业阶段考试于8月23日至25日举行,其中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四科根据报名情况在部分考区实行两场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于8月24日进行。欧洲考区的考试则在9月1日至31日举行。具体安排请关注...

  • 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有五年期限限制,即专业阶段考试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五年有效期,超过有效期视为该科成绩作废,需重新考试该科目,据规定综合阶段已取消年限限制。一、相关规定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

  • 注会五年是指,在参加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的考试时,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五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专业阶段的科目。这是为了保持考试的时效性和考生的专业性,确保考生能够跟上行业的最新发展。如果考生在连续的五年内未能通过所有科目,则之前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三、考试年限限制的重要性 ...

  • 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要求5年内考完,综合没有时间限制,下面整理了相关信息。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5年内需通过专业阶段全部6科: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合格后,将获得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全科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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