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因为免税项目不用交税,所以对应取得的进项税也不得抵扣
因为免税项目不计销项税,而进项税不转出就要抵减应税项目的销项税,所以要转出。
因为规定了用于应税项目才能抵扣,自然用于免税就不能抵扣了。道理很简单,进项是用来抵扣销项的,现在销项已经免了(最终应缴增值税为零),其进项没有销项可以用于抵扣,故不需要抵扣。
因为只有要交增值税的,才能抵扣。定义: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
购进固定资产;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费;
因为这些项目不会产生销项税。不会产生销项税时,这些项目耗用的进项税就没有地方可能得到抵扣,所以就不能抵扣。就像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建筑业,建筑业是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领用的钢筋属于增值税项目,钢筋在施工企业-建筑业那里因为不产生销项税,你想抵扣进项也没有地方抵扣呀,所以只能把进项税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