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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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因此,该纳税人购进材料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所取得的进项发票则不可抵扣,如已抵扣的要作进项转出。
扩展资料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长期借 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在建工程全部报废或毁损的,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建工程 - 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房屋类进项税已经允许一次性抵扣了,不再分期抵扣。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
1. 外购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时,可以抵扣进项税。2. 根据华律网的信息,这些材料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视同销售,因此进项税可以抵扣。3. 如果原材料不经过企业加工环节,仅改变用途用于自建项目或发放给员工,则不能视同销售处理,进项税不得抵扣。
可以。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外购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可以抵扣。只要经过其企业生产过程的,在做增值税处理时视同销售,进项税可抵扣。但不经过企业加工的材料或商品改变用途用于自建工程或发给企业员工时,不能视同销售处理,进行抵扣。
法律主观:外购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可以抵扣。外购材料是生产费用表中列示的生产费用要素之一,领用外购原材料不需要将进项税转出,购建不动产(包括在建工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
法律分析:房屋属于不动产,用于房屋在建工程的材料,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