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丢失了,怎么写申请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您好,我是国税的。税务登记表是税务机关留存的,自己身边不可能有。税务登记证丢失的话,请到办税服务厅申报丢失并申请补办。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不慎遗失地方税务登记证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补办流程如下:需在税务登记机关得知遗失情况后15日内,书面报告,并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补办所需资料包括:填写《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刊出申报表两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复印件一份;报纸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刊登报刊的发票原...
接着,需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需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公布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号码、有效期以及发证机关名称等信息,进行遗失声明。完成上述步骤后,携带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整个过程旨在保证税务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性,避免可能的税务...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于发现遗失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同时,需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号码、有效期以及发证机关名称。在发布声明后,即...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后,需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登报声明遗失详情。企业应选择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进行声明,登报后,携带登报声明至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若...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不慎遗失了税务登记证件,必须在丢失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告,并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该表格需详细记录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的具体名称、编号、有效期限以及发证机关的名称。同时,纳税人还需将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