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虚开发票抵扣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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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虚受发票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A公司虚假申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第一条的规定,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按偷税定性处罚。
第二种观点认为,A公司是在无货交易情况下,通过支付开票手续费、虚假材料入库和虚假资金支付的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破坏了国家发票管理秩序,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按照虚开发票对其定性并进行处罚。
第三种观点认为,类似案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要看在立案前,涉案企业是否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为在对偷税的认定上,涉案企业首先有偷税故意,然后通过各种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最终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对于虚受发票案件,如果在立案前涉案企业已作进项转出处理,结果未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则按照虚开发票对其定性并进行处罚。
第四种观点则认为,类似案件可以借鉴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适用原则,按照“从一重处”的处断原则进行处罚,即首先要比较偷税与虚开发票哪一种罚款金额更重,然后选择重的方式予以处罚。本案中,若按照偷税定性处罚,对A公司少缴的增值税2527016.64元处一倍的罚款即2527016.64元。而按照虚开发票行为定性处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罚上限为50万元。显然,本案按照偷税定性处罚更加严厉。【摘要】
接受虚开发票抵扣税务机关如何处理【提问】
您好【回答】
第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虚受发票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A公司虚假申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第一条的规定,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按偷税定性处罚。
第二种观点认为,A公司是在无货交易情况下,通过支付开票手续费、虚假材料入库和虚假资金支付的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破坏了国家发票管理秩序,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按照虚开发票对其定性并进行处罚。
第三种观点认为,类似案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要看在立案前,涉案企业是否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为在对偷税的认定上,涉案企业首先有偷税故意,然后通过各种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最终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对于虚受发票案件,如果在立案前涉案企业已作进项转出处理,结果未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则按照虚开发票对其定性并进行处罚。
第四种观点则认为,类似案件可以借鉴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适用原则,按照“从一重处”的处断原则进行处罚,即首先要比较偷税与虚开发票哪一种罚款金额更重,然后选择重的方式予以处罚。本案中,若按照偷税定性处罚,对A公司少缴的增值税2527016.64元处一倍的罚款即2527016.64元。而按照虚开发票行为定性处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罚上限为50万元。显然,本案按照偷税定性处罚更加严厉。【回答】
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1、由税务机关对行为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虚开发票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虚开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
一、接受虚开增值税普票如何处罚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关于接受虚开普通发票都处罚的问题。2、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法律分析】接受虚开普通发票要处罚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税务机关处...
接受虚开增值税普票的处罚:由税务机关对行为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
法律分析:接受虚开普通发票要处罚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