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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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而你所说的“灵活用工与弹性工作制”就属于上条法律中的“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此类工作制首先是在适用对象上有一定特殊性,并非所有劳动者都应该适用。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在处理弹性工作制的劳动法律纠纷中,最常见的是加班费问题的争议。雇主常常以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来排除自己对于加班费用的给付义务。
对此应首先注意,实行弹性工时制必须报劳动部门审批。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如果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没有报劳动部门审批,企业可能要承担按标准工时制给员工支付加班费用的风险。因为经过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固定,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来计算,因此,不受标准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的限制,超过8小时的工作不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加点。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适用延长工作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规定。
但是,劳动部门批准了实施弹性工作制,是不是就可不付加班费了呢?
首先,实行弹性工作制的企业,要求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也要支付加班费。对法定休假节日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各地法规规定不一。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所以,各企业应根据当地法规,支付法定休假节日加班费。
其次,即使是在非节假日,对于实施弹性工作制的单位,同样存在工作时间的问题,只是计算方式有所不同。比如在9月份,一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采用工作一天、休息一天的方式,扣除午休、吃饭等,纯粹工作时间是161小时,比当月标准工作时间160小时高出1个小时,那么,公司就应支付他150%的一天加班工资。但是,这种对于工作时间的计算问题,往往是企业与劳动者在加班费纠纷问题上争议的焦点。
除此之外,实行灵活用工与弹性工作制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法律关系上并无太大特殊性。 - 灵活用工等同于“灵活派遣(Flexible Staffing)”,是人才派遣服务领域的成长型产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派遣制用工形式。
派遣单位招聘和管理职工而不使用职工,用人单位使用职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职工。从法律关系来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三方主体。
扩展资料:
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灵活用工和灵活就业都是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对企业来说是弹性用工,对劳动者来说是灵活就业,对劳资双方来说则是非标准劳动关系。国外对灵活就业形式的划分,一共有以下11种就业方式:
非全日制就业、短期就业、派遣就业、季节就业、待命就业、兼职就业、远程就业、承包就业、独立就业、自营就业和家庭就业。
关于灵活就业,应当用法学的视角加以认识和分析,笔者认为这11种灵活就业形式其实就是非标准劳动关系的11种不同表现形式。根据灵活就业的不同形式,笔者将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特征概括为劳动关系的“三分”与“三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灵活用工 - 灵活用工等同于“灵活派遣(Flexible Staffing)”,是人才派遣服务领域的成长型产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派遣制用工形式。
派遣单位招聘和管理职工而不使用职工,用人单位使用职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职工。从法律关系来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三方主体。
扩展资料:
“灵活用工”快速发展的原因:
1、劳动力成本上升、劳动法规不断完善、人才流动性增大、企业招聘难度加大,企业对灵活用工的需求快速增加;
2、“劳务派遣”受10%和“三性岗位”限制,各家人力资源公司把劳务派遣、外包业务一起装进“灵活用工”这个“框”,便于宣传和拓展业务;
3、国外灵活用工、零工经济概念进入 ,推动了 灵活用工需求的增加;
4、大量平台经济公司把自己宣传成“灵活用工”企业,创造和解决了多少人的就业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灵活用工 - 一般来讲灵活用工在公司的非核心岗位等会用得比较多。灵活用工的形式比如说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外包、内包、众包等等。
这样说,可能大家比较陌生,我们来看一看生活中的灵活用工,比如说最有名的滴滴,有那么多司机,还有像代驾、物流平台、美团外卖,教育培训、知识付享平台,直播平台像抖音、快手、斗鱼也都有大量运用灵活用工。
像美团外卖,差不多有100万骑手,几乎都是灵活用工。
像知识付享平台的讲师,利用空余时间做兼职讲课并获得报酬。
还有,直播领域的网红主播,里面的主播几乎都是灵活用工,他们并没有跟直播平台去签劳动合同、领工资,他们领的工资实际上更像是一种经营收入或者说是劳务报酬等等。
这些公司实际上他们的劳动力,会涉及到通过这个平台去工作的人员数量非常大,公司管理也困难,同时,这些灵活用工人员的薪酬结算、税务处理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灵活用工有哪些好处?这么讲吧,能解决企业三大难题:
一是用工管理难题,为企业化解“众包人员数量多,管理难度大,费用成本高”的问题;
二是财税结算难题,为个人或企业员工等劳动者主体创业,提供从费用支付、完税证明、缴税开票等服务;
三是用工成本高难题,助力共享用工的企业在市场运营过程中的业务、资金、缴税等数据合法合规,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并合理降低企业综合成本。 - 转自[天津日报]
《劳动合同法》对灵活用工有了明确说法,和原法规定相比更加灵活。
《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在灵活用工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更加灵活,充分体现了这种特殊用工的特点。灵活用工更具有自己灵活的特点,将成为将来用人单位在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的主要用工选择。 - 灵活用工,是指企业短期或项目型的用工模式,是传统用工模式的补充,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的各个岗位。企业基于用人的阶段性需求,灵活地按实际的即时需求雇佣人才,而企业与人才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的一种全新用工模式,即从“企业-员工”转变为“平台-个人”,企业与员工从传统的劳动雇佣关系变成基于平台的价值合作与交换关系,使人力资源真正实现优化配置。灵活用工主要体现在:灵活工时+灵活服务形态+灵活工作地点,对个人而言,“斜杠青年”或者“自由职业者”的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更高,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也有更大的控制权;而对用工企业而言,也大大增强了用工弹性,缓解了短期人力需求,有效控制用工成本、更好地应对经营风险。
- 关于楼主问到的灵活用工是什么意思,其实网络上包括百度搜索上也有很多解释的。灵活用工主要关注用工临活这块,有临时工,按小时,按天结算的。用工比较灵活随机。相当企业那种固定工作的稳定性要低点。
- 灵活用工不同于固定全职,它是指企业根据用人需求,灵活地按需聘用人才的一种形式,而双方并没有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这种模式更加灵活,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不需要复杂的进出流程,企业节约成本,人才价值也可以充分发挥。所说的兼职工作,自由职业者,劳务派遣等等都包含在内。
- 灵活用工区别于传统的企业用工模式,它用工方式更加灵活,采取“自雇佣”模式,随时使用、随时停止,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会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企业无需承担雇主风险和人力成本税,转换为业务费用。双方为合作关系。这样子的用工模式对企业和个人都是很有好处的哦!
- 灵活用工是指企业短期或项目型的用工模式。企业基于用人的季节性需求,灵活地按实际及时的需求雇佣人才,而企业与人才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的用工模式。
- 非标准工时的就是灵活用工
- 灵活用工
- 灵活用工是新型弹性用工模式,可以满足企业短期性或项目性的用工需求,对于这部分按需增加或减少的劳动者,企业可以对劳动者数量及劳动时间实现灵活管理
- 汇宁人力
灵活用工是指现在劳动力市场上,IT互联网领域,管理咨询、开发、设计、产品、运营、营销等技能型岗位,有很多自由职业者,或者空余时间接兼职的人,另一边也存在大量的临时项目和外包需求,随着企业经营成本升高,需求越来越强烈。 - 灵活用工区别于固定、全职用工,是企业基于用人需求的波峰波谷、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企业与人才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的全新用工模式。
此种人力资源按照需求随时使用,随时停止。模式更为灵活,不需要付出额外费用,也不需要复杂的入离职流程。企业节省了成本,人才价值也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近两年在互联网大环境的冲击下,“灵活用工”渐渐成为众多如服务、餐饮、新零售、互联网企业等行业的新型用工模式。
以“零工”人员替代全职人员的“灵活用工”模式,使得企业可以更高效地进行人员管理,从而节省企业运营及人力成本。
在尝试到了“灵活用工”模式带来的红利之后,更多企业选择了该用工模式,推动了“灵活用工”市场的发展。 - 什么是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区别于传统的固定全职,是指企业基于实时用人需求,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务关系。此时,人力资源像是水和电一样,按照需求随时使用,随时停止。
灵活用工可以说是传统固定用工模式的补充,在发达国家十分成熟,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职位由高到低都有涉及。
灵活用工对企业来讲有哪些好处?
1.最重要的就是劳动关系的重构。在固定用工模式中很多人是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帮缴五险一金及各种税费。在西方国家,雇主承担的工资附加成本通常为员工的社保费用、企业养老支出和病假工资支出等,一般鲜有超过50%的,而 工资的政策附加成本还会包括一些与工资总额挂钩的税费支出,部分企业已达70%。
2.这样的支出对企业来讲是个繁重的负担,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灵活用工来改善。也就是说企业除了专业核心人员以外的员工可以采用灵活用工的模式,以灵活用工的策略来保持员工人数恰到好处,而自由从业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或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保,实现“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劳务关系,跟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还是有区别的。
3.,在灵活用工模式中企业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及高额税费,可以使雇主将工资支出从固定的支出转化为可变成本。这种模式更为灵活,不需要付出额外费用,也不需要复杂的入离职流程,企业节省了成本,人才价值也可以充分发挥。
详情请咨询烟台邦芒人力,地址:烟台市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14楼 电话:0535-2111160 - 灵活用工区别于传统的固定全职,是指企业基于实时用人需求,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务关系。灵活用工可以说是传统固定用工模式的补充,在发达国家十分成熟,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职位由高到低都有涉及。
- 灵活用工的起源
在二战后,美国城市中出现了专门为家庭主妇介绍临时工作的中介公司,工作的来源往往是企业季节性用工增加或正式雇员暂时性离岗,兼职的灵活性使这些家庭主妇们能够兼顾工作与家庭生活。而这对用工企业而言,也大大增强了用工弹性,缓解了短期人力需求,有效控制用工成本、更好地应对经营风险。
以灵活用工为代表的人力资源服务被广泛采用,为经济增长、产业转型注入新的活力。
灵活用工的国际环境
事实证明,在越发达的国家,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体系就越完善,使用灵活用工的企业比例就越高,反之则越低。2017年,据CIETT调查报告显示,西方发达国家的“灵活用工”雇佣模式已经十分成熟。其中日本“灵活用工”在人力资源行业中占比已到40%,美国紧随其后,占比34%;法国,德国、意大利、波兰等欧洲国家“灵活用工”的占比均达30%以上,而 的“灵活用工”的构成仅占到人力资源行业的9%,与日本和欧美相比差距较大。
“灵活用工”的用工模式
“灵活用工”的用工模式在发达国家占人力资源行业重要比重的主要原因有:
1、发达国家在国家发展中侧重点逐渐从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转变为第三产业(服务业),第三产业(服务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柱。
2、在服务业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服务业类型的劳动人口。因此随着人力资源技术的不断深化,发达国家“灵活用工”的用工模式逐渐发展,最终成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中体量最大的细分行业。
我国灵活用工的市场环境
在当前的 经济中,服务业占GDP的比例已经超过52%, 经济正在向服务经济转型。而服务业现代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劳动人口不断向服务业转型,并占据就业人口比例的绝大多数。以发达国家为例,其服务业劳动力占据总劳动力人口的比例通常在72%左右,美国甚至高达81%;但在 ,这个数字仅为39%。
根据《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17》中的数据,“灵活用工”的用工方式已经从2013年的2.7%,增长到2017年的9.1%,且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由此可见, 服务业就业的比例提升空间非常大。灵活用工未来会是企业用工的常态,而灵活用工为企业带来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企业采用灵活用工关系,其用工的灵活性增强,解决企业用工动态波动,大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目前上海、北京和广州的灵活用工比例最高,全国一半以上的灵活用工出现在这三座城市,其中,又以上海最高。
灵活用工的群体
从由己灵活用工平台数据分析看,眼下 的灵活用工就业人群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领域:一方面是以生活服务型岗位及劳动密集型岗位为主的蓝领群体;另一方面是科技发展所需要的中高端技术类岗位;此外还有专业性较强的辅助性职能岗位就业者。所以说,在我国灵活用工的发展趋势是非常快的,上升的空间也是非常大的。 - 灵活用工平台山东邦佑人力薪工宝帮您实现
灵活用工3种方式:非全日制用工、自由个体零工、个体户或个独公司承揽业务
1,适合岗位
(1)零散型不定时用工:家政、保洁、保姆、小时工、超市促销、礼仪;
(2)密集形短时间用工:点钞员、档案整理人员、项目人员、服务员;
(3)任务型个人承揽用工:网红、主播、平台型劳务、技术专家、兼职教师、讲师、滴滴司机;
(4)其他。
2、适合行业
(1)快递、餐饮、酒店、超市等大量密集用工需求行业;
(2)电话销售、兼职教师、讲师、技术专家、滴滴司机等灵活用工需求行业;
(3)群演、网红、地推、装修、O2O服务等需要大量兼职人员行业
(4)其他新业态
3,其他新生用工模式
“灵活就业,薪税筹划,就上薪工宝。”
“薪工宝云平台”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顺应发展潮流、努力打造 最优质的灵活就业平台。
其主要优势如下:
一、致力于解决新业态灵活就业问题,积极地为广大自由职业者提供施展才华的空间。
二、精准地为企业探索合法的薪税筹划空间,帮助广大企业节约成本,集中资源投入到日益严峻的国际竞争中,为繁荣 经济贡献力量。
三、结合了大数据、区块链、人脸识别、公安认证、共享平台等技术和理念,保障云平台安全运转,确保个人和企业用户的信息安全。
四、得到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税务局、银行等政府、金融和智库的大力支持,确保及时吸纳新技术和新政策,把握市场发展趋势,解决广大企业和个人的后顾之忧。 - 灵活用工是企业未来用工主要方式?关于“灵活用工”“灵活就业”这个话题,可能很多人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不管是听来的,还是看来的,但凡是有点工作经验的人,都多多少少知道这个东西,但是多数人知道的并不全面、不透彻。那么所谓的灵活用工到底是什么呢?
灵活用工当然区别于固定全职,是指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订单需求、用人需求的波峰波谷。由专业人力资源公司以小时计价的形式结算整体劳务费用,由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并提供劳务人员至企业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务关系,不需要付出额外费用,也不需要复杂的入职流程,项目或生产定单结束,劳务人员按约定退回。对于企业来说,这种方式1操作方便,上工快,尤其适合招聘比较紧急的用工单位。山东邦佑人力推出的薪工宝平台正好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薪工宝的优势恰恰及时的补充了企业的短板。 - 大账房全才人灵活用工对于企业来说,转变工作模式,节约用工成本 , 减少式员工数量或者多选用自由职业者的用工模式。 运用灵活用工,非正式员工是不用买社保的 , 这就可以节约很大部分的社保成本费用和用工成本费用。那灵活用工的员工工资该怎么发放呢?几十上百个兼职工,现金发放也不太现实 ,发放工资拿不回票做账 , 企业内部税收又太高。这时可以通过大账房全才人灵活用工平台发放.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以下为灵活用工模式示意图。
- 节税网123的灵活用工方式 ,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的投入,降低了用工过程中的风险。 通过业务流外包,由节税网123管理中心分配业务给用工人员。企业管理中心采取灵活用工方式分配任务给用工人员,也将税负大幅度降低,企业也无需为用工人员上社保。企业通过在节税网123威客平台发布内容,零散用工人员接任务,达成交易并线下完成任务。公司和零散用工人员线上达成合作,用工人员直接为公司服务降低了税负.
- 企业可选择新型的灵活用工模式,与个人建立商业服务关系。个人(自由职业者)与企业之间是商业合作关系。
北京众薪科技专注灵活用工,众薪集团总部位于北京,是由多家资深税务、法务、人力资源等行业公司以及专业咨询机构顺应时代发展,创新转型而打造出来的综合性集团公司。众薪提供人力资源业务外包、薪酬方案、商业保险、人力咨询、财税咨询等产品服务,其中整体薪酬解决方案旨在优化用工模型和成本结构,助力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员工福利。已累计为1000+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服务总人次100万+。业务覆盖互联网、共享经济、物流配送、餐饮、教育、建筑、新零售、金融等多个行业。 -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用工转型已成必然。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灵活用工的模式,主要得益于该模式能够帮助企业起到降本增效的功能:
1、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在社保入税后,居高不下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成为了企业选择各类人力资源服务的最大痛点。而通过灵活用工的模式,公司与个人之间不再是雇佣关系,而是公司与个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公司不再需要承担灵活用工模式员工的社保支出。同时员工也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缴纳一定税即可。这一模式很好地解决了企业用工成本高、社保支出贵、人员支出入不了账、利润虚高等一系列痛点。
2、规避企业用工风险。灵活用工模式之下,企业与个人之间为合作关系,不占企业编制,工资、福利、社保费等项支出不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也不在企业劳动统计、劳动年检的范围内,对企业来说没有任何风险和责任。
3、优化企业组织架构。通过灵活用工的模式,企业可将大量的基础性岗位任务转化为分包平台任务,将原来的员工转变为个人合作者,仅仅保留企业组织架构中的核心部分使得架构变得简洁合理。 - 灵活用工是今年很流行的用工方式
- 所谓灵活用工模式,与传统的“固定工”相对,是包含非全日制、临时性用工、个体经营合作等多种渠道的灵活用工方式。
灵活用工模式下,个人不与企业及其关联组织建立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而是组织与个人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双方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
对企业来说,通过这种灵活的用工模式,能够有效节约人力成本、优化用人系统、释放组织能效、减轻资金压力,长远来看也有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与提升。
对个人来说,在工作方面可以有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更加灵活、自主,在增加收入来源的同时,也能够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
灵工行是由蓝吧科技自主研发的灵活用工SAAS平台,平台不仅拥有技术领先的互联网研发团队,利用AI、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管理,还邀请资深财税专家、人力资源专家、法律专家、企业管理专家组建了一支专家队伍,帮助解决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灵工行将始终坚持合法合规,帮助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更好地在灵活用工的浪潮中乘风破浪。
灵活用工是指非正式的劳务合同员工,他们在公司之外提供兼职服务,这些兼职人员可以为公司创造额外收入。公司直接将报酬发放给兼职员工,这个过程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管理。灵活用工的优势显著,它能够有效解决人工成本和社保风险问题。四流合一,即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业务流的统一,确保了证据链的充足性。
灵活用工是指基于市场需求和灵活用工需求产生的全新用工模式,它允许企业根据季节和不同阶段的需求灵活地雇佣人才,而无需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这种模式通常指的是全日制标准劳动关系用工之外的其他各种用工形式。灵活用工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共享用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退休聘用、使用兼...
“灵活用工”,是指企业选择与灵活用工平台合作,由灵活用工平台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通常,灵活用工表现为四种形态,分别为: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
2、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3、社会化用工是灵活用工中,个人不与企业及其关联组织建立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组织与个人直接...
灵活用工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它不同于传统的长期雇佣模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灵活地选择和调整用工人数、用工时间和用工方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灵活多变,更加侧重于短期合作和即时响应需求。灵活用工可以适应不同行业和场景的需求变化,是企业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