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税的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现在国税的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    国税局的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国税局的是可以使用的,地方国税机关的是无法使用了,使用截至日期是2018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省、市、县三级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国税、地税机关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六、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七、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 法律分析:通用机打发票还是可以用的,现阶段通用机打发票仍然是企业发生业务的合法凭据之一,企业取得的通用机打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不过通用机打发票只是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对于销售单位而言,可以按通用机打发票上的金额确认收入和税费。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

  • 法律分析:国税局的是可以使用的。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省、市、县三级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

  • 法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是可以使用的,地方税务机关的是无法使用了。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 法律分析:可以。现在发票有分为两种情况开发票,第一种是通用机打发票,第二种是电子发票.1.第一种通用机打发票,要先在税务网站上提交申请开发票信息之后,可以直接到税务局打印就可以,或是直接自己买税控设备自己打印.2.第二种电子发票,直接到税务局申请电子发票,可以自己直接开发票.温馨提示:不管是通...

  • 国税局的是可以使用的。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省、市、县三级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增值税电子发票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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