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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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个税收概念而非会计销售,指并未对外销售货物,一般没有直接的现金流入,但的确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让,在税法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发生下列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可分为三类:
一是代购代销行为;
二是总分支机构间的货物调拨;
三是自产、委托加工等货物在内部使用或挪作他用。
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区别在于三者的税收体系和纳税人不同。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消费税是对在 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且实行价内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
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是对收入征税,即征税对象都是取得收入。不同的地方,是增值税是对应征增值税的销售收入征税,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或服务。而消费税是对特殊消费品即对消费税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的货物征税。而企业所得税,是对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征税对象里征税。
增值税纳税人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都是企业。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就是税消费税纳税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
对于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有一句话可以概括为:只要产生增值额,就应该视同销售,因为增值税指针堆增值额进行计算应纳税额的。还有的就要和进项税转出进行区分,也可以概括为:“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自产委托加工挪作他用,视同销售;购买做他用,进项税转出,除了投资,分配和捐赠”。2,消费...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