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超过五年后收到政府补助允许税前不亏吗

企业亏损超过五年后收到政府补助允许税前不亏吗
  • 问题的关键在于5年,而不在于是否政府补助。
    举个例子:2000年亏损,可以在2001、2002、2003、2004、2005这五年里进行弥补亏损,即便2001-2005年都亏损,到了2006年,2000年的亏损也不可以弥补了。以此类推,2001年的亏损可以在2002-2006年进行弥补亏损。
  • 你的问题我断句断得不是很明白,但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然不足弥补的亏损,可用税后利润弥补。
    根据这个法规,其实公司只要在一定期间内合理安排企业的一些个项目,是可以很好的利用这个法规的。
  • 不需要。企业收到政府补助不需要纳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支持企业发展 政府补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支持企业的发展。这种支持可能体现在多个方面,如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通过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政府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二、促进经济...

  • 企业在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该区分政府补助的不同期间。比如这笔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需要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弥补企业亏损时: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如果这笔政府补助...

  • 至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处理方式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补助是为了补偿企业未来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那么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实际发生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将其记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而如果补助是为了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那么可以直接将其记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

  • 民办非企业收到当期定额政府补助,计入补助收入,免营业税增值税。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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