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费计税依据 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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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是以是否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为准。
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此外,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扩展资料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明细
1.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而且应缴费额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
2.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3.缴费义务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4.缴费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5.缴纳地点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文化事业建设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具体来说,广告服务的计税依据是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娱乐服务的计税依据是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2、广告服务...
文化事业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并不是全部的含税价格。文化事业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根据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然后再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这个余额作为文化事业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税款的基数。一、文化事业建设...
法律主观: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率为3%。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减除价款的,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含税的。根据相关税务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其计费销售额应包含税款。具体来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明确了计费销售额的计算方式。计费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所获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
【条目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而不是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持有情况。【条目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销售额的方法是:从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的全部含税收入中,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