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进项税可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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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软件产品,不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且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项目的,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不属于上述项目,所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软件产品能否用于进项抵扣?答案取决于所适用的增值税类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无形资产的进项抵扣,并未作明确阐述。立法精神表明,2009年实施的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进项抵扣是允许的,因此同样适用的无形资产的进项抵扣也是可能的。而在2009年前执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中,固定资产的进项抵扣...
综上所述,软件增值税政策不仅对销售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退税政策,还允许公司通过抵扣购买投入品产生的进项税,有效降低税负,对软件企业具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购进的财务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如果是随计算机一起购入,并构成固定资产原值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不是随计算机一并购入,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且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至第六款规定项目的,则可以抵扣计算机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
其中包括商品价款和增值税。其中的增值税部分就是所谓的进项税。对于企业而言,这部分税额可以作为其进行税务申报时的抵扣项,从而减少企业的税务支出。总之,软件产品的进项是购买软件产品时发生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购买方进行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时的抵扣项,是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