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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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 免征增值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税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
1、概念区别:不征收增值税是指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免征增值税是对原本应征税的项目给予免税优惠;2、适用时间区别:不征收增值税没有特定的适用时间段,而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免税或减税;3、开具发票权限区别: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通常不能开具 ,除非...
一、农业生产与销售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等,免征增值税。这是为了鼓励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同时也是对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一种支持。二、社会福利事业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4、婚姻介绍...
免征增值税适用于特定项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这些项目暂不征收增值税。适用项目包括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播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电信业务服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法律主观:“免征税”即免征 增值税 ,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税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但还是需要纳税申报;“免税”,即免增值税,是依照税法对某些纳税人给与鼓励扶持或者照顾,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项转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