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符合标准是否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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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应当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解答】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一条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年销售收入达到规定标准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根据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问题】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应当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解答】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一条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
可以。个体工商户是组织形式,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上的分类,个体工商户超过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主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此外,自然人个人不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
个体工商户如果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就可申请一般纳税人。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
不一定,符合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体工商户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也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一般情况下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也有的个体工商户是一般纳税人。如果个体工商...
个体工商户并非定性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即持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公民,法律上它不是法人企业,仅是经营方式之一,且为无限责任,家庭财产与企业相关连。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包括: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