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记账联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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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账联丢失,一般不会有罚款的。复印发票联作为记账联即可。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且丢失前已进行认证,可以使用该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备查资料。如果丢失前未进行认证,则需要使用发票联进行认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时,可将抵扣联用作记账凭证,其复印件也需留存备查。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普通发票丢失的罚款标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
已开普通发票的记账联丢失的,可以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来入账。如果是电子普通发票丢失的,则可以直接在系统中用A4纸重新打印一份入账即可。另外,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丢失发票记账联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处理如下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