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免税的范围有哪些?

饲料免税的范围有哪些?
  •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和免税政策。(财税[2001]30号)
    二、免税饲料的范围: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
    三、免税饲料办理免税手续必须提供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建议提问的朋友遇到正确答案时,能够及时将最快回答正确的答案采纳,免得其他朋友以为前面还没正确的答案而费尽脑筋。

    采纳他人的答案,既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肯定,对答题者也是一种鼓励,且提问者和答题者双方都能获得财富值,正所谓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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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和免税政策。(财税[2001]30号)
    二、免税饲料的范围: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
    三、免税饲料办理免税手续必须提供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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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饲料生产销售的纳税人,生产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
    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6.原有的饲料生产企业及新办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凭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
  • 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 您好亲饲料产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增值税优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饲料,税率为13%。(《增值税暂行条例》)[
    2、对部分饲料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121号) 运用该政策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区分免税“饲料”。《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明确了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
    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
    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另外,以下产品属于免税“饲料”:
    (1)骨粉。(《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4号))
    (2)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
    (3)饲用鱼油。(《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5号))
    (4)黄粉、白鱼粉和谷朊粉。(《关于划分饲料添加剂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1999]206号)) 下面产品不属于免税“饲料”:
    (1)饲料添加剂。
    (2)宠物饲料产品。(《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
    (3)金霉素、伏球、黄霉素、阿散酸和奶粉。(粤国税函[1999]206号)
    3、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82号))【摘要】
    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哪些【提问】
    您好亲饲料产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增值税优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饲料,税率为13%。(《增值税暂行条例》)[
    2、对部分饲料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121号) 运用该政策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区分免税“饲料”。《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明确了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
    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
    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另外,以下产品属于免税“饲料”:
    (1)骨粉。(《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4号))
    (2)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
    (3)饲用鱼油。(《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5号))
    (4)黄粉、白鱼粉和谷朊粉。(《关于划分饲料添加剂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1999]206号)) 下面产品不属于免税“饲料”:
    (1)饲料添加剂。
    (2)宠物饲料产品。(《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
    (3)金霉素、伏球、黄霉素、阿散酸和奶粉。(粤国税函[1999]206号)
    3、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82号))【回答】
  • (财税[2001]121号) 运用该政策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区分免税“饲料”。《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明确了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
    1、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
    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另外,以下产品属于免税“饲料”:
    (1)骨粉。(《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4号))
    (2)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
    (3)饲用鱼油。(《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5号))
    (4)黄粉、白鱼粉和谷朊粉。(《关于划分饲料添加剂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1999]206号)) 下面产品不属于免税“饲料”:
    (1)饲料添加剂。
    (2)宠物饲料产品。(《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
    (3)金霉素、伏球、黄霉素、阿散酸和奶粉。(粤国税函[1999]206号)
  • 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以及添加其他成分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属于该范围。
    免税农产品是指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开具税票
    首先如果购买的不是免税农产品要想抵扣进项税必须要有进项税票且是接收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税抵扣
    然而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而且在采购的构成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故在本环节不会承担上一环节的税赋,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进项税。
    【免税依据】
    法规
    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释义
    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 饲料生产行业是免税行业,所以所得税没有什么优惠,税率一般情况下是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您营业执照饲料原料没能经营饲料原料看原料原料免税缴税两种比免税产品:鱼粉DDGS磷酸氢钙棉粕等种产品需申报免税交税底企业所税要缴纳豆粕等税产品必须没帮助请设置佳答案谢谢
  • 主要是国税部分,其他不免
  • 财税(2001)121号文件——依据国税发[2003]1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本通知第二条中“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规定被列入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的批示,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二、原有的饲料生产企业及新办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凭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需检测品种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取消行政审批,具体规定见国税发[2003]114号】
    三、本通知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2001年8月1日前免税饲料范围及豆粕的征税问题,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 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在凡特施特可得到更详尽的答案
  • 次北固山下(王湾)云阳馆与韩绅宿别(司空曙)喜外弟卢纶见宿(司空曙)
  •   第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奴蓄险心
  • 您营业执照饲料原料没能经营饲料原料看原料原料免税缴税两种比免税产品:鱼粉DDGS磷酸氢钙棉粕等种产品需申报免税交税底企业所税要缴纳豆粕等税产品必须没帮助请设置佳答案谢谢
  • 法律分析:免税饲料的范围: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税饲料办理免税手续必须提供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三、自2000年6月1日起,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

  • 此类产品包括:一是单一大宗饲料,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特定粕类产品;二是混合饲料,由多种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按不低于95%比例配置而成;三是配合饲料,根据不同动物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由多种原料配制而成,能满足动物除水分外的全部营养需求;四是复合预混...

  •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范围包括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以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二、混合饲料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置而成,其中单一大宗饲料...

  • 现规定免税预期产品的范围如下:(1)单一散装饲料。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中提取的产品或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麸皮、酒糟、鱼粉、草料、饲料级磷酸氢钙、菜粕、棉籽粕、向日葵粕、花生粕及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产品。(2)混合服务。指两种或两种以上按一定比例分配的单一散装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和...

  • 免税饲料产品主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和混合饲料,以及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等几种类型。单一大宗饲料指的是以单一来源的产品,如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原料,或者是其副产品,例如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特定类型的粕类产品,如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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