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应当如何处理?

销售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应当如何处理?
  •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企业作为购货方与一单位进行货物买卖,在报税时发现销售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我方事前并不知道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请问此时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如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款得到抵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处理。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虚开 属于犯罪的,如公司在购货环节取得税额机关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在销售货物时不主动向客户开具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客户不要发票,利用公司在税务部门的留存抵扣税款,而进行虚开。主要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四...

  • 销售方虚开发票,购货方如果是善意取得的,要承担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责任。

  •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及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企业销售对象为普通消费者,或购货方不需要发票入账,企业选择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而是采用“只卖不开”的方式,将盈余部分虚开发票给其他企业,从中收取手续费。第二种情况是胆大妄为的“皮包公司”,通过空头注册、虚假出资、购买公司等方式获取一般纳税人资格,...

  • 《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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