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九、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 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 增值税进项抵扣期限是指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期限。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后,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 法律分析:从开票之日算起的9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税款,超过90天后的税金不得抵扣一律计入成本。 抵扣期限一般为180天,也就是6个月半年的时间,所以一定要在 抵扣期限内去相关部门完成抵扣工作。如果超期不去抵扣,那就只能按照金额算入到货值里。 里还有一种特殊的种类,就...

  • 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 ...

  • 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只有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凭证不仅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还包括:1、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农产品收购发票;4、农产品销售发票;5、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外贸企业);6、税收缴款凭证。跨年...

  • 但是,增值税进项税认证是有期限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完成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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