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础计算题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白酒:消费税:2*10000*12/2*1+10000*40*20%+10000*20*20%=120000+80000+40000=240000
增值税销项税:(10000*20+10000*40+240000)*17%=142800
应纳消费税为24万
应交增值税为=142800-40000=102800
刚学参考一下吧 - 楼上的回答中,有两种答案,哪个正确呢?
知道公式,你自己就可以判断一下了
现在税法规定,粮食白酒与薯类白酒的税率统一为20%
消费税公式A:销售价*20%+0.5*斤数
消费税公式B:(成本价+0.5*斤数)/(1-20%)*20%+0.5*斤数
增值税公式A:销售价*17% - 进项税额
增值税公式B:(成本价+0.5*斤数)/(1-20%)*17% - 进项税额
题目注明是出厂价,所以它是一种销售价。按公式A进行计算
消费税:(40+20)*10000*20%+(12+12)*10000*0.5= 240000 元
增值税:(40+20)*10000*17%-40000= 62000 元
所以‘boyman1367’的计算正确 - 白酒类是要从价和从量两方面就行增收消费税的,从价消费税税率是20%,从量是每斤征收0.5元
消费税=10000(40+20)*20%+10000*(12+12)*0.5=240000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00*(20+40)*17%-40000=62000 - 增值税:(10000*40+10000*20)*17%-40000=62000
消费税:10000*40*20%+10000*12*0.5+10000*20*20%+10000*12*0.5=240000
这道题是基于2007年的旧所得税法。业务费用的标准为300X0.5%=1.5万元,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对于内资企业,公益捐赠的上限是当年利润的3%。会计利润计算为300-120-10-5-3+2.5-6-16=142.5万元。捐赠的纳税调整额为10-142.5X3%+6=11.7万元。最终应纳所得税额为(142.5+11.7)X33%=...
1、在计算关税时,向购买方支付的佣金是不可以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 关税完税价格=200000*50%=100000 2、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300(收入)-160(成本)-20(营业税)=120万元 所得税=120*25%=30万元
需缴纳营业税:423*5%=21.15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21.15*(5%+3%)=1.692万元
增值税公式A:销售价*17% - 进项税额 增值税公式B:(成本价+0.5*斤数)/(1-20%)*17% - 进项税额 题目注明是出厂价,所以它是一种销售价。按公式A进行计算 消费税:(40+20)*10000*20%+(12+12)*10000*0.5= 240000 元 增值税:(40+20)*10000*17%-40000= 62000 元 所以‘boyman...
答案:应纳税额=1000*10%+(3500-1000)*20%+(10000-3500)*28%+(25000-10000)*35%+(35000-1000-2500-6500-15000)*45 =100+500+1820+5250+4500 =12170元 如果满意我们的回答请记得[采纳],你的采纳是我们答题的无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