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营业执照发下来之前发生的费用可以计入开办费吗?大多数是白条怎么办?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开办费及其账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一)记入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差旅费。
2、企业注册登记费: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
(1)选派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
5、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招待费;
(2)印花税(可能还会发生车船使用税、房产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如咨询费、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如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并符合资本化条件)。
二、开办费的归集和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第五款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一开办费的归集
⒈《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凡在折旧范围内固定资产,只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都应按月提取折旧,而不分企业是否正式开始生产经营。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2.《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做出了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其摊销的开始时间是"取得当月",而不论是在筹建期间还是生产经营期间取得。
(二)开办费的摊销
1、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
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三、帐务处理
1、发生的费用支出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筹建期结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取得营业执照前发生的费用,属于开办费范畴。企业发生的开办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
在没有申请下来营业执照下来,这些发生的业务可以不入账的,如果老板是私的话,最好别找这个麻烦去做账什么,直接私下结算清楚就可以了.要是合伙的或是其它性质的公司的话.那还是得做账吧.等营业执照批准下来,这个和账倒也不冲突.
在公司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开始经营当月: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开办费税务上规定是分5年摊销,会计上是开始经营当月转入...
我们7月份才拿到营业执照吗,然后7月份之前已经发生有费用的,到现在才来做账,是不是不用当开办费处理。直接做入费用可以吗???——如果采取开办费用一次性处理,可以直接计入期间费用。但是,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做调整。
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发生的费用,可以记录为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开办费,或者直接归入管理费用中的开办费类别。这种方式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若选择将这些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按照3年的期限来进行摊销处理。这不仅能够合理分配费用成本,还能使企业的财务报表更加清晰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