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直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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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法律规定: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5]41号)第一条第二款: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2、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
2、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购销渠道证明;
3、分支机构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4、出口企业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您好,一般这种招聘信息是可以去正规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但是要小心谨慎些!也可以去当地人才招聘市场看看!
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
法律分析:商贸流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年营业收入超过80万元(不含税)。并且账目健全,能准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第一条 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
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即属于一般纳税人,否则即为小规模纳税人。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
您好,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1...
新办的商贸零售企业若在税务登记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且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货物实物,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于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如规模较大、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购销渠道和健全管理核算体系,可不实行辅导期管理,直接按一般纳税人规定进行管理。增值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