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货款没有打到对公账户,而打到老板娘的私人账户算不算犯法?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公司货款转入私人账户是违法的,算偷税漏税。
公司货款转入,应当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结算经营资金。
1、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根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
第八条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注意事项
1、双方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收款账户信息;
2、如无签订正式合同,则可要 款企业出具委托收款书,并签字盖章。(后附参考样本);
3、严格规范内部工作制度,要求负责付款的员工汇款对象只能是收款方通过以上方式确认过的账户,坚决杜绝基于个人的信赖,随意汇入私人账户,如有变更,则要求重新办理委托。 -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
第八条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从这条我们可以看出,收款在哪里其实不重要,因为银行没有办法监控这个钱到底是私人还是公司的,关键是看他偷税了没有。
3.你可以将销量以及打款记录与他交纳的税款核对,如果应交税款超过她实际缴纳税款,那就是偷税。
4.如果你把这些资料跟她外帐一核对,如果对不上,肯定是大于外帐了,那她明显也偷税了。
5.偷税的处罚,处以偷税金额的0.5倍到5倍,另外如果够得上刑法,那么得判刑3-7年。
6.你作为举报方可以获得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1、公司货款转入私人账户是违法的。
2、公司货款转入,应当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结算经营资金。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 既然是买卖合同,那么就要看双方之间买卖合同中关于货款的支付约定,如果有明确约定指定的账户,不属于违约,如果没有约定指定的账户,没有打入公司账户而打入老板娘个人账户,属于违约行为,公司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另外,如果老板娘收到钱后拒绝返还公司涉嫌刑事犯罪,这里的公司不是只的个体工商户,而是依公司法成立的公司。
- 1、你的想法很危险,可能会招来意想不到的祸端。慎重行事,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已复制资料。
2、你的工资建议通过正常渠道要回。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如果你将对方投诉到劳动部门,如果公司有错,你一样会得到补偿,并且对方还会受到处罚。而对方只能认错,法律面前她无话可说。
以上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 很典型的逃税手段,现在国内公司基本都有这一套
- 算啊,
公司货款转入私人账户是违法的,算偷税漏税。公司货款转入,应当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结算经营资金。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2、根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
如果公司未将款项打入对方公司的账户,首先产生的影响便是未完成的交易。在商业活动中,双方签署合同并由一方提供货物或服务后,接受方通常需要向提供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当一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时,将导致另一方的现金流动受阻,影响其正常运营。这种情况下,对方公司可能会选择采取法律手段,要求未付款方承担...
确认货款:在收到货款后,应该及时确认货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货款的方式可以通过联系客户进行确认、核对付款人信息、查看银行回单等方式进行。确保货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将货款转入公司对公账户:由于公司法人个人账户与公司财务账户是不同的,因此应该尽快将货款转入公司的对公账户...
对方开具的发票是你们公司名头吗?是的话,就把发票给你们老板,让你们老板拿着发票找公司报销。就相当于你们老板的垫付款而已。如果发票直接给你了,那你把钱用公司账户转给老板就行。就是多做一笔其他应付款的分录。其实这个处理和领导的差旅费报销是一个性质。差旅费中的酒店费用也是个人垫付。
1 去注册个对公账号 2 跟客户你亲戚协商好 3先让你亲戚无票收入 等到手后就让亲戚把钱给你 然后客户那边做退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