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残疾人能得到什么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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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
如果是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政福利企业(有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福利企业证书》)有如下优惠:
一、增值税方面:对安置盲、聋、残、哑“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先征后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以不亏损为限,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6%的征收率返还已征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民政部福利企业免征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 如果是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政福利企业(有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福利企业证书》)有如下优惠:
一、增值税方面:
1、对安置盲、聋、残、哑“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先征后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
2、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以不亏损为限,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6%的征收率返还已征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1、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民政部福利企业免征所得税;
2、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 1、安置“四残人员”在税收上称福利企业,四残是指盲、聋、哑、肢体残疾(以民政部门的鉴定为准)。
2、企业安置“四残人员”比例占企业生产人员的35%以上,免征营业税〔广告业除外〕、企业所得税。超过50%以上的可以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不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即可享受免税优惠。一般实行年检制。 - 如果残疾人的比例达到百分之1.7,能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得到一定的税收照顾.
【法律分析】:公司聘用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有以下:1、企业雇用残疾人用工,可以免收企业营业税;2、对单位雇用残疾人用工,税务机关会根据单位具体雇用的残疾人人数,按照一定比例退增值税;3、对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我国税务机关也会有所减免,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工资也可以在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扣...
雇佣残疾人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企业雇用残疾人后,其支付的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个人提供服务免征增值税。企业若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个人所得税部分,可以减免80%。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
在合同期内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2、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3、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法律分析:国家对于企业用残疾人在税收方面有优惠政策。企业雇用残疾人用工的,可以免收企业的营业税。同时对单位雇用残疾人用工的,税务机关会根据单位具体雇用的残疾人的人数,按照一定比例退增值税。对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我国税务机关也会有所减免。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也可以在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
企业雇佣残疾人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的工资可加计扣除,减轻企业税负;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国家免除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依据为《企业所得税法》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前者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