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点了作废,但是发票联已给对方不能收回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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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法律主观:1、如果是 增值税专用发票 ,没有认证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发票并出具拒收证明,如果是当月的,销方可以直接作废,如果隔月,销方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如果已经认证就要作为记账依据入账,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给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 2、如果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出来了可以作废。不允许作废的发票包括:跨月的,已经抄报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果发生错误或需要作废时,需要在开具发票的次月内进行处理。如果开票日期已超过开票日期一个月,一般是无法作废的。这种情况下,应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冲减。对于普通 而言,必须在开票日期两个月内进行冲红处理,不允许直接作废处理。否则纳税可能会受到影...
在处理已开发票的作废流程时,首先需要进入相应的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选项,随后在发票管理界面中找到并点击“发票开具管理”。在发票开具管理界面中,选择“已开发票作废”功能。接着,系统会要求你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确认选择无误后,点击“作废”按钮。点击“作废”按钮后,系统...
1.点开已经开好的电子发票,可以看到作废这一栏是灰色的,也就是无法作废。2.重新打开发票填开——增值税电子发票填开——负数 3.点开负数,会弹出这样一个对话框,把需要作废的电子发票的 码、发票号码,如实填写。4.然后就会自动弹出一张负数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