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金支付货款,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企业现金支付货款,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建议转账付款,避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 现金支付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满足专用发票开具条件,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

  • 一般不能,因为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货款以现金支付,会有很大的涉税风险。一般而言,凡是涉及增值税专票的结算,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以体现“三流一致”(或称“三流合一”),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增值税专票,就会有涉嫌“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票的嫌疑。当然,如果只是一些金额不大的零星开支,如出差时...

  • 可以的。因为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并没有禁止纳税人的收取货款形式,理论上银行转账、收现均可。但为了备查和交易安全需要,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现金的要附上取现凭据。

  • 您好,货款支付形式包括现金、支票、网银等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关系,只要购货人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而言,涉及增值税专票的收付,必须从付款方的对公账户,汇款至收款方的对公账户,以体现“三流一致”之中的“现金流一致”。以现金方式收付款项的话,由于难以体现现金流...

  • 大额现金支付货款,可以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大额现金支付货款1000元以上会被税务局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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