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有免征与免税的概念,二者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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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 免征与免税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规定不同
根据税法的一些规定,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3、法律依据不同
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免税是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措施。 - 1、概念不同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2、规定不同
根据税法的一些规定,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法律依据不同
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免税是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措施。
4、包括的项目不同。
企业的免征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等。而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税 - 企业所得税中有免征与免税二者的区别是:
企业的免征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等,而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免征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是指对属于某一税种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享受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除特定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外),在免税期内也应办理该免税税种的纳税申报。
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免税是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措施。 -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可简要归纳为:不征税收入本身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予以免除,这可以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理论意义所在。
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具体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前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希望大家可以分得清楚这两个概念。
免税和免征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免税是指国家给某些纳税人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免征是指在一些项目获得收益时可以减免税收的缴纳;2、适用时间不同:免税申请的时间一般适用于36个月内,免征没有强制的适用时间段规定;3、开具发票的权限不同:免税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一般不开具增值税发...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概念有别,不征税收入不构成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则原本构成应税收入,但因税收优惠而被免除。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具体涵盖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特定非营利组织收入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如捐赠收入、特定政府补助收入、会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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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可简要归纳为:不征税收入本身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予以免除,这可以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理论意义所在。 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具体包括: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