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是事前备案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注意:小额贷款是指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 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四、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法律分析:农村金融机构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是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县(含县级市、区、...
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2014年1月1日起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户小...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我们通过以上关于农民贷款,请问国家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吗内容介绍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1)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2)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