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已认证,未抵扣,怎么办

进项税已认证,未抵扣,怎么办
  • 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下月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
    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1、已认证未申报,2、未认证未申报

    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现在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1、已认证未申报,2、未认证未申报。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碰到第二种情况,劝亲打消找客观原因的念头(虽然可能的确存在),税务局不会听你的,会告诉你办不了,会告诉你第一种情况的才可以办,并且每次办理都要上报到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时限一般至少半年以上,所以亲们,如果碰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请仔细点,收到的时候登个记,然后根据日期设个简单的条件公式,每次当你打开的时候你就会晓得你的票那些快到期了,那些已经验过了。
  • 1、收到进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开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销项 - 进项 = 本月应该交税金(销项和进项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账户上,余额可能是正数或负数。月末都要将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余额应该是0)。
    3、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做相反分录,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
    5、交税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摘要】
    已认证未抵扣的进项税如何报税【提问】
    1、收到进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开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销项 - 进项 = 本月应该交税金(销项和进项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账户上,余额可能是正数或负数。月末都要将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余额应该是0)。
    3、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做相反分录,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
    5、交税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回答】
  • 原理上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具发票认证抵扣。但是你开红字发票后,会自动生成进项转出,同样达不到进项抵扣的。
    作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这期间本身就要税务通知了才能进项抵扣的,不一定是第一个月这能抵扣。
  • 原理上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具发票认证抵扣。但是你开红字发票后,会自动生成进项转出,同样达不到进项抵扣的。
    作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这期间本身就要税务通知了才能进项抵扣的,不一定是第一个月这能抵扣。
  • 不知道你不抵扣的原因是什么,
    要是用于出口的是单列增值税税金账的,以后计贷方出口退税或进项税转出
    要是在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就先计到待抵扣税金中
  • 首先,对于已经认证但尚未抵扣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其次,当购货方收到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认证后,应进行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这里的“原材料/库存商品...

  • 在进行会计分录时,若已认证的进项税额未能完成抵扣,需进行如下操作。首先,借记“原材料”账户,以体现购入原材料成本的增加。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的进项税)”账户,记录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这两项操作共同体现了购入原材料及应承担的未抵扣增值税。接着,贷记“应付账款”(或...

  • 如果是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等待下月抵扣后再转入到进项税这一账目上.而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认证未申报,二是未认证未申报.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相对应的措施: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

  • 对于已认证但不打算抵扣的进项税,应当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当收到进项税时,会计分录应为:借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其次,开具 时,会计分录应为:贷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销项税和进项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

  • 对于那些需要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应确保在每月申报时,及时将已认证的发票转为可以抵扣的发票。这通常需要企业在认证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具体期限依据各地税务政策而定。企业应仔细查看相关政策,确保不遗漏任何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总之,企业在处理上月已认证但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时,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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