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与疑难问题精解的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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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太谊,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在企业工作9年,担任技术员、经营计划员、销售利润会计、成本费用会计、总账报表会计、内部核算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1993年考入财政部科研所攻读企业财务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1996年毕业后就职财政部主办(主管)的国内发行量最大的财会专业期刊——《财务与会计》编辑部,任责任编辑、副主任、编审(正高);现在中央国家机关负责资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
《新解读及会计处理》的政策依据是2009年1月1日实施的新《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性文件,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税收法律。会计政策则依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2006年颁布的1项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这些政策和规定构成了截至2009年5月我国...
第一章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与会计核算 第一节 增值税基本原理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商品和服务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采用“买方负担原则”,即在商品和服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税负。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额,即生产者或销售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与购进价格...
一、正面回答2019年修订的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1、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2、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