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可以报出,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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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 最关键的是要有法人代表的签字。
分析: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答案】:A,B,C ABC 【解析】本题考核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需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答案】:ABC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单位的,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故选ABC。
记得这题我在考呀呀网站上做过的,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有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总会计师是主管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关键行政领导,负责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总会计师直接向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人汇报工作。注册会计师则是具备专业资格并接受委托进行审计和提供会计咨询服务的执业人员。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