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增值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有区别的。
一般纳税人只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器设备等(且该设备购进时未抵扣过进项并提前向税务局专管员审批),才能按照4%开普通发票再减半,其他为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物品(如作为低耗品的工具)只能按17%的税率开票。
4%再减半和直接减按2%计税的结果一样,但过程不一样。4%是开发票时税率只能选4%(系统中没有2%的税率可选),减征的50%在填纳税申报表时填在申报表主表第23栏(应纳税减征额)处(23栏正常情况下是灰色不可用,审批后由专管员修改系统才能填,申请后一年有效)。
会计处理多出一笔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减按2%是开发票时税率直接选2%,申报表中不反应减免的50%部分。也没有上述的那笔分录。 - 和2%不一样。
比如你出售100元的物品,销项税=100/(1+4%)*2%,和纯粹的2%不相等。 - 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4%减半征收与 按2%征收计算的税额会有点差异的
销售使用过的设备缴纳增值税情况如下: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
此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指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应按照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则需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增值税的计算。这些税率的规定,旨在对不同类型的物品销售进行税收管理,以体现税收...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外)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