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固定资产哪些增值税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抵扣?

购买固定资产哪些增值税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抵扣?
  • 一、哪些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538号国务院令)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第(一)项中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第(二)(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第(四)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0号)《实施细则》明确:一是明确除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二是明确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对其概念进行了界定;
    三是根据其上位法授权,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具体明确为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固定资产抵扣时限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三、固定资产抵扣凭证及会计科目
    (一)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四、视同销售
    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用减法比较好。
    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有:
    1.属于房屋、构筑物等属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以及与作为不动产附属物的固定资产,如中央空调等;
    2.缴纳消费税的小汽车、游艇、摩托车等车船固定资产。
    3.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除以上不可抵扣增值税之外的固定资产,都属于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
  • 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抵扣。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

  • 首先,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物品的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这些物品包括机器设备、建筑用材料、办公家具、软件、服务等。其次,增值税纳税人在购进这些固定资产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

  • 法律分析: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法律依据:《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第三条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

  •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那么其所含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购置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其所含税金应该计入生产成本,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来实现抵扣。但是,...

  • 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B、哪些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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