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
21日晚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下调后的增值税税率,同步下调出口退税率,加计抵减,试行留抵退税制度等事项。出口退税率方面,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2019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其中涉及了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方案。涉及进出口货物劳务的规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进项加计抵减账务处理 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