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180天没认证,刚超过10天,有什么办法补救?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180天没认证,刚超过10天,有什么办法补救?
  • 无法补救了。这是有明确的税务文件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的规定,对于超过90天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没有认证所以无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也就无法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对方同意,作退货处理,由对方开红字发票冲销,业务重做。如果对方不同意。努力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里靠,看能否找出符合以下任何一点就可以了。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可以认证,当普通发票就好了
  • 没有办法补救,只能做企业费用了。
  • 2011年新出的增值税通知,是在下列范围内的过期发票是可以重新认证的。
    1、发生自然灾害
    2、被抢、盗、快递丢失
    3、打官司延误
    4、工厂、机器故障原因
    5、双方发生经济纠纷
    6、办税人员伤亡、病危
    仅有以上6种情况是可以写情况说明后办理抵扣的, 其他情况只能做普通发票处理了了。
  • 可以认证,不过你要找到一个客观理由。
  • 真是同病相怜,我正郁闷呢
  •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超过开票后180天进行认证抵扣的情况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用作报销。上市公司通常要求在开票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入账和报销,而非上市公司则有不同的规定,成本费用类要求在开票当年内报销,而资产类则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的认证抵扣期限,除非符合特定条件...

  • 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过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必须在此期限内到税务局办理认证;超过18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过期后仍可使用,但不能用于税款抵扣。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进行认证或确认,...

  • 综上所述,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认证可能面临的过期问题,纳税人应充分理解相关政策,积极寻找合法合规的解决途径,确保税款抵扣的顺利进行。

  • 综上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认证,仍可根据具体情况开具红字发票。无论是销货退回、开票有误、认证不符还是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均可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但需注意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限制,确保合规进行。

  • 针对超过180天认证期的发票处理方式,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规定。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后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未认证、申报抵扣或申请稽核比对的发票将不得作为合法增值税扣税凭证,无法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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